廣西招生考試院發布《廣西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對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做了具體安排和要求,關于2012年音樂高考投檔錄取規則部署如下:
(一)本科層次投檔規則。
1.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 13 所院校,廣西招生考試院將該校校考成績合格且有備案的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放。
2. 除上述所列學校外,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區外本科院校,廣西招生考試院將文化成績上線、校考成績合格且有備案的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放。
3. 凡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區內外本科院校,在文化成績上線基礎上,按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投檔比例為招生計劃數的 1:1.5 ,如學校對投檔比例另有要求須書面向廣西招生考試院提出申請。
4. 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及文化產業管理等 17 種含有藝術屬性的非藝術專業,須經教育部批準后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工業設計專業、廣西藝術學院廣告學專業、廣西財經學院廣告學專業、梧州學院工業設計專業、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工業設計專業是經教育部批準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時,在藝術統考或校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投檔比例為招生計劃數的 1:1.2 。
5. 對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校,廣西招生考試院將在所有學校完成一志愿錄退后,繼續按以上原則投放二志愿考生。
(二)專科層次投檔規則。
高職高專凡是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在藝術統考成績、文化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投檔比例為 1:1.2 ;凡是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廣西招生考試院將文化成績上線、校考成績合格且備案的考生全部投出。
(三)錄取規則。
對投出考生,原則上分三種錄取模式,第一種按文化成績錄取;第二種按專業成績(藝術統考或校考成績)錄取;第三種按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錄取。招生院校須將錄取模式寫入本校《招生章程》中。
1. 招生院校根據本校《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在投出考生范圍內擇優錄取,招生院校負責對已投出檔案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廣西招生考試院負責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
2.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招生院校不得拒錄符合本校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3. 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錄取生源不足時,廣西招生考試院將統一組織志愿征集;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錄取生源不足時,不統一組織志愿征集。
其他事宜詳見:《廣西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和《關于做好 2012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