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工作的組織管理,切實做好我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報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見《寧夏回族自治區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辦法》),且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均可報考。
2、報考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在我區參加藝術統考報名。不參加藝術統考報名的考生,一律不具有藝術類專業招生的錄取資格。
報考我區未開考的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按其他類參加我區的藝術統考報名后,持我區藝術統考準考證參加報考院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
3、報考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音樂類和舞蹈類的考生必須參加我區的藝術統考并取得專業考試合格證,才具備參加區外普通高等學校單獨組織的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藝術專業考試的報考資格。
報考區外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是否再參加院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由考生與院校聯系。
報考區內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所有高校的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等教育部特別規定的藝術類高職專業除外)的考生,不再參加院校組織的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考試。
4、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與非藝術類考生同時進行。
5、報名時間:2011年12月1日至5日普通高考報名時同時進行,逾期不再補報。
6、報名辦法:參加2012年普通高考報名網報時,填寫兼報藝術并填寫藝術統考科類。2011年12月20日前考生到受理報名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領取藝術統考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