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嚴格履行考生信息確認制度。各地要嚴格履行“錄入、打印、校對、簽字、確認、存檔”的信息采集工作程序,采集工作完成后,打印考生照片等相關信息,由考生本人校對并簽字確認?忌矸葑C號、姓名、性別、民族等信息是考生考試、錄取后學籍電子注冊的重要數據,須保證其準確無誤。
3、各地招生辦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安全意識,完善管理辦法,規范操作程序,加強數據的備份和管理。原始數據一式兩份,過程數據隨時備份,由專人保管。上報數據必須經主要負責人簽發?忌畔、相關統計數據及采集軟件,僅限招生考試工作使用,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對外傳播。
4、要加強對考生個人信息資料的保護和管理,對考生聯系電話、家庭住址等報名信息及相關資料,市(州)、縣(區)招生辦和各有關中學要嚴密管理和保護,防止被從事招生詐騙的不法分子所利用。
5、縣(區)招生辦要加強計算機信息錄入員、數碼照相工作人員的崗前培訓,督促考生在確認信息時認真檢查,并反復核對各類錄入信息,切實提高今年的信息采集質量。
6、報名信息上報時間
(1)2011年12月20日前各市(州)招生辦公室上報藝術類考生報名數據庫(含考生照片)。
(2)2012年3月20日前各市(州)招生辦公室上報所有考生報名數據庫(含考生照片)。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責任追究
1、要嚴格按照我省五部門聯合下發的《報名工作規定》,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堅決執行“誰主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將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的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
2、對于未能及時提供報名所需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縣(區)招生辦應根據實際情況讓考生先報名,再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免錯過報名時限;對于審查過程中不能確定考生資格的,縣(區)招生辦可要求考生進一步提供規定以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確保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3、各縣(區)招生辦必須加強對《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專業準考證》的管理,以落實“誰簽發,誰負責”的制度。
4、各縣(區)招生辦和中學在報名期間應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社會監督,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