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外省市考區招生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錄取辦法及相關事宜
錄取辦法:
文化課、視唱練耳(三年制非理論專業學生含音樂基礎理論筆試)考試成績達到本校錄取分數線后,按專業成績排列順序,根據招生名額,擇優錄取。
相關事宜:
1.未參加考試者,所交報名費不退。
2.音樂表演專業原則上樂器(含個人使用的電器設備)自備,如使用學校樂器和設備,須收取樂器和設備的維修費(包括舞臺音響、平臺式鋼琴、雙排鍵電子琴、豎琴、打擊樂專業樂器等)。
3.新生入學后第一學年為試讀期,在此期間,經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合格者,一年后轉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其試讀資格,退回原地區。
4.學生在校期間思想品德、日常行為表現和學習成績(包括文化課、專業課、專業基礎課)優秀者,可獲得不同等級的獎學金;在國內外專業比賽中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者可獲得榮譽獎學金;國家及學校對特困學生設有各類困難補助。
5.在校期間完成本校規定的教學計劃、各科成績合格者,將頒發國家統一的中專畢業文憑。
理論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