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招生辦近日發布《長沙理工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對2012年高考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做了具體要求和安排,簡章中就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辦法規定如下:
1、參加藝術特長生招生測試的學生經專項、素質測試后,我校將根據當年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確定專業水平合格(擬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2、藝術特長生資格須報湖南省教育廳審核。
3、藝術特長生文化成績要求按教育部和湖南省有關招生政策執行。
4、藝術特長生進入長沙理工大學后將成為學校“陽光藝術團”成員,按照學校規定必須參加藝術團的日常訓練,并按要求參加演出和比賽。
5、藝術特長生須與我校簽訂錄取及培養協議。
其他事宜詳見:《長沙理工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