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被推薦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學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高考前被普通高校按保送生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高考,準考證由縣(區)招辦負責收回。
(七)報考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否則,不得參加相關學校組織的體育單獨招生考試。
(八)報考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試點、高水平運動員(一級)、聾啞人單獨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高考前被普通高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高考,準考證由縣(區)招辦負責收回。
(九)少年班考生憑報考學校通知單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在我省就讀內地西藏班的考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
(十)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95元。
(十一)我省數學和英語科目實行自主命題,不受理借考事宜。
三、認真做好報名工作,確保考生報名信息準確
(一)2011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須完成網上報名程序。各縣(區)招辦提前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不準報名。對持有非本縣(區)公安機關簽發的居民身份證的考生要嚴格審查,確屬本縣(區)戶籍的方可報名,并將這部分考生登記造冊報市招辦備案。所有參加高考的考生必須按時報名,逾期未報名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不得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