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招考辦關于2011年10月份自考考試工作的通告
根據2011年10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山考區工作安排,為幫助考生了解考試流程,現將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
10月22日、23日
二、考場安排
考場 |
地址 |
考場交通情況 |
中山市第一中學初中部 |
東區興文路68號 |
1路、8路、73路、207路到市一中站 |
中山市華僑中學初中部 |
石岐區民族東路18號 |
003路、013路、015路、023路、10路到柏苑新村站 |
三、注意事項
1、本次考試起,各考場全面啟用金屬探測儀檢查考生,請勿攜帶手機等違禁物品進入試室。請各位考生提前抵達考場,在每場考試開考前30分鐘進入試室,對號入座。
2、考生在考前應預先熟悉考場以及行車路線、路程時間、試室位置等,以免在考試當天延誤時間。
3、認真檢查該科試卷、答題卡頁數和條形碼。答題前,考生要認真檢查條形碼上的姓名、考號與本人的姓名、考號是否相符,檢查該科答題卡頁數,如有不符或存在漏頁等問題,必須馬上報請監考員處理。
6、準確填寫答題卡的相關欄目。考生檢查答題卡的頁數無誤后,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相應位置的空格框上準確填寫考生號、姓名、試室號、座位號。
7、正確粘貼條形碼。考生必須在單頁碼答題卡右上角的“條形碼粘貼處” 欄框內橫貼條形碼,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響答題卡的掃描。
8、正確使用作答用筆。作答選擇題時,考生必須用2B型鉛筆在答題卡上的“選擇題答題區”內將對應題目的選項信息點涂黑?荚嚱Y束前,未將所選選擇題的選項填涂在答題卡的,其答題一律無效。作答非選擇題時,考生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上的“非選擇題答題區”各題目答題區域內進行答卷,不準用鉛筆、紅色、藍色筆跡的鋼筆或圓珠筆作答。如果解答中有畫表或輔助線,先用鉛筆進行畫線、繪圖,再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描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