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該類考生須在報名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后方可報考我校,不能跨專業報考。
7、報名時如何選擇報考類別?錄取時如何確定錄取類別?
答:1、報考類別共有四種:定向、非定向、自籌經費、委托培養,考生報名時應根據自身情況合理、正確選擇。
(1)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已畢業但尚未工作、檔案寄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等中介機構的考生,應選擇“非定向”。
(2)已經工作的在職人員應考慮自己若被錄取后是否與現單位脫離人事關系,能夠與現單位脫離關系的,選擇“非定向”;不愿與現單位脫離關系或若被錄取后不能從現單位轉出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的,須征得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選擇“委托培養”。
2、我校將在錄取時確定考生的錄取類別:非定向、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其待遇分別為:
(1)非定向(公費):不交學費,每月發放生活補貼,須調檔案、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畢業后采取雙向選擇的形式自主擇業。
(2)自籌經費(自費):交學費,每月發放生活補貼,須調檔案、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畢業后采取雙向選擇的形式自主擇業。
(3)委托培養:交學費,每月不發放生活補貼,不調檔案、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
3、“委托培養”考生必須在錄取前與我校及委培單位簽訂三方協議,未簽協議的考生則根據其成績及我校的要求錄取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領域考生只能錄取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且不發放生活補貼)。
8、報名資格何時審查?如何審查?
答: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查閱我校招生簡章,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報考條件和專業報考要求,否則,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并不予下載準考證。我校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進一步審查,對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將不予復試和錄取。
在招生考試過程中,凡被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已經獲得學籍的,取消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