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屬委托培養的考生,其單位須在報名之前和我院簽訂委托培養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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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審查考生報考材料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如有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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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業考試準考證:2011年11月22日-11月25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打印專業考試《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全國統考準考證: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打印全國統考《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專業考試和全國統一時間考試:
(一)考試時間
1. 專業考試時間:2011年11月26日-11月30日
2.全國統考時間:2012年1月7日-1月8日
附: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文學碩士)入學考試日程安排表:
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文學碩士)入學考試日程安排表 | |||||
時
間 |
2011年 |
2012年 | |||
10月10-31日 |
11月
10-14日 |
11月26-11月30日 |
1月7日-1月8日 | ||
內
容 |
全
國
研
究
生
網
上
報
名 |
考
生
現
場
報
名
確
認 |
專業考試 |
全國統考 |
專業基礎課 |
1.主科: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教育、藝術管理專業主科筆試和面試;
表演專業(鋼琴、管弦、民樂、聲樂、舞蹈)主科考試。
2.論文寫作(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藝術管理)
3.風格聽辨(音樂學專業)
4.同等學力者加試(器樂演奏、視唱練耳) |
政
治
理
論 |
技
術
理
論 | |||
外
語 |
音
樂
學
基
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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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理論、外語(英、日、俄任選一種)須參加全國統一命題考試。
2.其他專業基礎課(技術理論、音樂學基礎)及專業考試科目詳見附件一。
3.國家承認學力的成人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與非音樂類專業考生需加試視唱練耳(含筆試)、器樂演奏(自備練習曲、樂曲各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