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音樂是以文字或標題闡明作品思想內容的器樂作品。其淵源可上溯至十六世紀以前。十九世紀中葉半標題音樂因歐洲浪漫派音樂家的提倡而盛行。標題音樂的名稱也于此時產生。重要作曲家有:柏遼茲、李斯特等。
標題音樂比起無標題音樂來,由于它的表現力的尖銳性和生動的音樂形象更易于被廣大群眾所了解,因此它在器樂作品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無標題音樂這類器樂作品沒有指示樂曲具體內容的文字標題,而只用曲式名稱如:“奏鳴曲”、“賦格”、“變奏曲”等作為曲名,或用樂器體裁名稱如:“前奏曲”、“練習曲”、“小步舞曲”等作為曲名。由于同名的樂曲很多,為了有所區別,就加上樂曲的開始調名,例如""C大調奏鳴曲"、"e小調交響曲",或者再加上作者創作此種體裁的作品的編號,例如莫扎特《第四十交響曲》,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第二號》,肖邦的《夜曲--作品第九號之二》等。
無標題音樂在創作時,沒有用音樂來反映客觀現實的意圖,而只求通過音樂藝術來抒發某種主觀情緒,表現某種精神意境,甚至主要著重音樂藝術本身的音響美和形式美的追求與體裁風格特征的體現。很難加上名副其實的文字標題。有的作者不愿借助于文字標題來說明樂曲的內容,而只希望欣賞者自己去心領神會。所以只以曲式名稱或音樂體裁的名稱作為曲名,而不設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