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招生類別與在校待遇
(一)根據國家規定,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四種:非定向研究生(簡稱非定向生)、定向培養研究生(簡稱定向生)、委托培養研究生(簡稱委培生)、自籌經費研究生(簡稱自籌生)。
(二)定向生免交學費,在學期間不轉工資、戶籍關系及人事檔案,可享有定向單位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委培生的學費由委托單位提供,其他規定均與定向生相同。
(三)凡被深圳大學正式錄取的2013年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委培生和自籌生除外),全部免交學費。符合學校有關規定者(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每人每年按10個月發放每月500元的普通獎學金。
(四)凡被深圳大學正式錄取的2013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脫產學習的,須繳納8000元/年的學費(在職學習的碩士研究生收費方式及在校待遇請參閱相關專業公布的招生信息)。符合學校有關規定者,每人每年按10個月發放每月500元的普通獎學金(定向生、委培生、在職學習碩士生不享受普通獎學金)。
(五)全日制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可參評優秀研究生獎、優秀研究生干部獎、優秀畢業研究生獎。在職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可參評優秀學員、優秀畢業生獎。
(六)我校鼓勵研究生兼任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簡稱三助)工作,提高研究生實際工作能力和收入,受聘研究生按勞領取酬金。
(七)凡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正式報到注冊后將獲得獎學金10000元。
十、學制及學習形式
學制為二年制和三年制兩種(各專業具體學制請參閱《深圳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形式為全日制脫產學習,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分全日制脫產學習和在職學習兩種形式。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職學習的專業有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金融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碩士(項目管理、軟件工程)、國際商務碩士、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學科教學[語文/數學/英語]、現代教育技術、心理健康教育)等,具體招生規定請參閱相關專業的招生信息。
十一、就業
(一)非定向生和自籌經費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的碩士生畢業后,按協議書規定回原單位工作。
十二、招生工作的申訴與舉報渠道
聯系部門:深圳大學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755-26534925
傳真:0755-26534925
電子郵箱:jiwei@szu.edu.cn
十三、其他事項
(一)凡任選考試科目,考生必須在報名填報報考信息時注明所選科目,否則由我校指定。
(二)考生務必認真、詳盡、準確填寫通訊地址,通訊地址主要用于寄發復試通知及錄取通知書等,如因地址不詳而出現投遞失誤等問題,我校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