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由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寫,分兩冊。
序
自古以來音樂一直是教育的重要手段,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把音樂列為學校教育的必修課,中國先秦圣人孔子則把音樂看作治理國家的重要手段。所謂“移風易俗莫善于樂”,表明了音樂對調理社會風尚、安順民心的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審美的要求變得越來越強烈,藝術也逐漸從倫理道德的束縛中走了出來,成為獨立的審美對象;音樂也擺脫了綜合藝術的限制成為一種獨立的藝術形式。由此,千百年來,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上,音樂一直作為人類精神生活的伴侶,也作為一種藝術手段,廣泛地用于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物質生活的提高,中國人越來越重視文化和教育,音樂作為一種心靈的藝術,走進了千家萬戶,并成為少年兒童早期教育的重要方式。少年兒童學習音樂似乎成了一種時尚,如何引導他們學習音樂并對他們進行鑒定也自然成為一種社會需求。
面對這樣的社會需求,中央音樂學院于1993年成立了校外音樂水平考級委員會,開始在北京等地區對校外學習音樂的少年兒童進行分級考試。一年以后開始在全國各地設點,推行中央音樂學院的考級制度。中央音樂學院的考級工作發展得非常迅速,除了在中國大陸以外,已經擴散到海外。新加坡、馬來西亞由中央音樂學院主持的考級活動,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期試行的基礎上越來越完善;2000年臺灣文化大學首次在臺灣引進中央音樂學院的考級制度;2002年香港考試局與中央音樂學院簽訂在香港聯合進行中樂分級考試的協議。中央音樂學院的校外音樂考級工作之所以能夠得到穩步發展并擴展到海外,其最根本的原因是,有一個規范的考級制度和系統的考級教材。同時,在整個考級機制中始終堅持以追求社會效益為主要目標,這是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從一開始就確定的原則,也是學院推行國民音樂教育的基本方針。我們出版這套教材,一方面是為了給學生提供一個循序漸進的范本,另一方面則為了使學生能用最短的時間去涉獵不同時期、不同風格的音樂作品。這套教材是經各個專業的專家精心研究和編創而形成的,可以說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權威性;同時它還將隨著考級工作的進展,不斷地修訂完善和編寫新版。我們期待著這套教材能在海內外的音樂考級中發揮作用并產生廣泛的影響,也希望所有使用這套教材的教師和學生對教材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寶貴的意見。
中央音樂學院院長
中央音樂學院校外音樂水平考級委員會主任
教育部藝術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 王次炤
前 言
中國的民族音樂有著悠久的歷史,是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陶鼓、磬、陶鐘、塤等樂器問世。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1066年至前221 年),秦國已經流行箏的演奏了,這在李斯的《諫逐客書》中就有記載。到了漢代,在相和歌(漢代的一種民間歌曲)中已普遍使用笙、笛、琵琶、箏、古琴等伴奏了。 二胡形成的年代稍晚,至今也有一千多年的歷史。中國民族樂器歷史之久遠,由此可見一斑。我國地域遼闊,一件樂器在傳承發展過程中往往形成具有各種不同風格的流派。如:箏有山東箏派、潮州箏派、河南箏派等;琵琶有平湖派、浦東派、崇明派等;揚琴也有廣東
揚琴、江南揚琴、四川揚琴等,不一而足。這些流派的形成與各地區的文化背景、風土人情、語言、戲曲等因素有很大關系,而且這些流派大多以“代代傳人”的形式在演奏家之間傳承著。每一代傳人都對本流派的演奏藝術有所發展,一直流傳至今,這也是中國民族器樂發展的一大特點。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中國民族音樂有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不論在創作和, 演奏技法方面,還是在理論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二胡、琵琶、古箏、揚琴、笛子等民族樂器,再不是藝人們賴以謀生的工具,而已成為代表我國傳統文化的藝術專業了。各地藝術院校都設立了民樂專業,為國家培養了數以萬計的專門人才。他們用手中的樂器抒發情感,謳歌時代生活,為民族音樂的傳播和發展做出了杰出的貢獻。尤其在我國實行教育體制改革,強調學生的素質教育后,學習民族樂器的青少年人數年年激增,各地的青少年宮、工人文化宮、群眾藝術館等大都有專業教師進行輔導,這對我國民族器樂的發展起了重要的促進作用,也對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
隨著時代的發展,民族器樂在教學、演奏和科研方面也越來越需要科學化、規范化、系統化。而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中央音樂學院校外音樂水平考級委員會才組織了海內外的民樂考級活動。多年來,這項活動以其規范的操作、高水平的評審,得到了廣大、考生及音樂愛好者們的好評。為了使民樂的考級活動更加規范,曲目的編排更趨合理,我們約請了院內外專家學者,對以往的考級曲目重新進行了修訂,對考級的要求也做了進一步的規定,從而出版了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笛子等五個民族器樂專業的考級教程。隨著民族器樂社會音樂教學的發展需要,我們將陸續編寫出版諸如板胡、中胡、阮、柳琴等專業的考級教程,供廣大民樂愛好者選用。
我們衷心希望廣大考生及音樂愛好者喜歡這套教程,并提出寶貴的意見,以便在修訂時更好地彌補其不足,使考級活動越來越完善。
中央音樂學院校外音樂水平考級民族器樂專家委員會
編者的話
琵琶在我國流傳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雖曾幾度興衰,但在各個流派代相傳授下,在民間愛好者們的執著繼承中,總算自生自滅地把其表演藝術、演奏技法、部分傳統古曲等保存了下來。
琵琶的表現力非常豐富。用來獨奏,它聲情并茂,得到人們的喜愛,在歷代文獻記載中曾有較多生動的描繪。琵琶也常被作為合奏樂器使用。作為伴奏樂器,它常出現在各地方戲曲以及說唱中。近代又常見有琵琶重奏以及與民樂隊、交響樂隊等的演出。琵琶現采用十二平均律半音排列相品位,既仍可演奏傳統古曲,又可演奏各種調式的新曲;既可演奏中國和聲,也能按奏西洋和弦。能古能今、能中能西、能文能武、能雅能俗。雖然初學琵琶時較其他樂器要難于上手,但是,由于表現力豐富,學習的人數反而更多。
近幾十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物質文明建設的飛速發展,經濟建設與效益的迅猛增長,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學習器樂演奏的人數成倍增多。即以小學、中學、大學生來說,在學習文化課程之余,學生們還自發地學習一種樂器來豐富音樂知識,提高演奏特長,加強知識素養。有些學校還成立了民樂隊、民樂團。學習琵琶演奏的人數也很多,各民族樂器廠生產琵琶的數量也在逐年打破紀錄。琵琶作為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的工具,越來越普及了。
琵琶樂曲分有傳統古曲與現代新作品兩類。傳統古曲是由各個流派的老師們傳授給學生,再由學生教學生,在一代代傳授中流傳至今的。由于傳統古曲在表演藝術、演奏技法等方面有著優秀的傳統精華(絕活),只有在老師的口傳身授、學生的勤于練習中才能真正學到;如果只是按譜視奏,則將難于無師自通。只要掌握了這些優秀的傳統精華,就可以把每首樂曲的曲趣內容恰如其分地表演出來,使聽的人產生共鳴,得到美的享受。學彈琵琶的人就會愛學,聽彈琵琶的人也會愛聽。這是琵琶能夠流傳不衰的原因之一。隋唐以來,各代文豪在他們的詩詞中,把琵琶的表演藝術等描繪得淋漓盡致。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在長詩《琵琶行》中以精練生動的文字描寫了琵琶女高超的演奏技藝和悲慘的生活遭遇,同時也表達了“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的由衷感觀,感人至深!
現代琵琶樂曲的表演藝術與演奏技法,都是源自傳統而有所發展的,如果能把音樂的幾項要素編寫得非常出色,配用的指法也能正確地反映出曲題與曲趣,那末,新創作的琵琶樂曲必將受到歡迎。
琵琶最常用的指法如:左手的按音、吟音,右手的彈挑、夾彈、滾、輪等,都是在初學時必須學習的。對這些指法的演奏方法是否正確,關系到基礎打得好不好的問題。如果
方法不對,練了幾個月后養成習慣,以后要改就困難了 ,要花大力氣,甚至改不了 ,必然會影響表現力,造成一定的遺憾。可是,初學時還不會分辨演奏方法是否正確,就需要學會昤聽每個指法的發音效果,從彈奏出的聲音中去辨別出是否符合每個指法應有的音響效果要求。如:"滾"的發音須使食指大指的音量、音色相仿;"輪"的發音須使五個手指的音量、音色相仿,時值長度也相同等。如能這樣做,就可及時發現問題,少走彎路。
在學習琵琶演奏的進程中,為了明確學習的質量與程度,參加琵琶等級考試是很有必要的。通過琵琶等級考試,既可對目前的學習程度有個認定,也對在演奏中的優缺點,通過考試評語得到明確的提示。這對考生演奏水平的穩步提高大有幫助。近幾年報考琵琶考級的人數逐年增加,并且不因為考級與升學脫鉤而受影響,正說明琵琶等級考試對學習琵琶是十分需要的,是有好處的。
這次修訂琵琶等級考試曲目的練習曲中,除了有各種常用調的音階、模進練習以及左右兩手快速配合練習之外,加進了琵琶各種左右手指法練習,這樣既可做到保存與繼承,也可在此基礎上為發展創造條件。而樂曲部分,在以可考性、可比性、經典性、循序漸進性、階段性、全面廣泛性等原則下,對古今中外的樂曲都有選用。
琵琶等級考試雖然已有十多年的經歷了,但尚在不斷完善之中。這次修訂的曲集, 經過了集體商討,可是在編輯與印刷過程中,不免還會存有諸多不足。幸希同好們隨時給予指正。
林石城
圖書熱銷排行榜